勞工主日 2026 | 外地勞工 :我們的鄰舍?
- 香港基督教工業委員會

- 6月4日
- 讀畢需時 12 分鐘
經文:《申命記》24:14-15、《路得記》2:1-23
2026年5月3日

古代以色列的外地勞工
以色列社群在進入迦南地前,本來就是不同族群的聚合,《士師記》記載不同族群互相攻伐。進入迦南,他們是移居迦南的人,那裡還有當地的居民。加上不同原因,多因飢荒、戰亂,也有可能是找尋生計或親人照顧,古代近東的民族常有個人,甚或群體的遷移。當以色列北國在公元前722年,被亞述帝國所滅,大量北國以色列人湧入南國猶大。所以,古代以色列社群一直和不同「外地人」共同生活。
在舊約聖經,對「外地人」有不同的稱呼[1],但聖經學者大致都認為這些稱謂很難作出很仔細的分別,不論怎樣稱謂這些「外地人」,他們都指向一群離開自己原屬的社群,來到以色列地生活的人,這些外地人遷移至以色列地,失去了原有社群的保護[2]。「外地人」可分為兩類人:一是指原本跟以色列族群有宗族關聯的人,離開了以色列地一段時間,後回到以色列社群;二是指那些外族人,跟以色列社群沒有任何宗族關連[3]。若我們以《路得記》中兩位女主角為例,拿俄米就是第一類人,她本身跟以色列民族有一定宗族關聯,而路德就似乎屬於第二類人。路得是一個摩押女子,即使嫁了移居在外地的以色列人,她明顯還認為自己是一個「外人」,並不看自己是屬於以色列社群(得2:10)。
「外地人」都會受僱替以色列人工作,一般是日薪計算(申24:14-15,利19:13),少部份可能得到較穩定的收入,可每年跟僱主重新確定僱傭關係(利25:53)。但我們可以想像,絕大部份在以色列地的外地人都是日薪計算的臨時工人,做著很艱苦的工作(賽58:3),或在農耕或收割忙碌的日子時做零散工(參得2:19-21,太20: 1-16)。
然而,辛勤工作並不確保回報。他們工資會被克扣,甚至被毆打,僱主亦會以訴訟欺壓工人(賽58:3-4),用今天的說法,以法律手段欺騙及欺壓外地工人,因為外地工人隻身在外,無依無靠,也不懂,也沒錢去進行法律訴訟,最後只能對欺壓啞忍。2014年,印尼女傭Erwiana在香港工作只是八個月,曾多次被僱主以衣架、木棍毆打、掌摑、拉扯頭髮,並被迫裸體和扣押人工,導致身體多處受傷,最後還被解僱,但她也只好啞言忍受[4]。這事只是冰山一角。單是2024年,警方就外傭受到暴力傷害或性侵害拘捕了41個僱主,當中還有很多沒有報警求助[5]。現時全球約有1億7千萬外地勞工(佔全球工作人口4.7%),當中38.7%是女性,即約6千5百萬人,估計當中1/3女性外地勞工遭受不同形式的暴力傷害或性侵害,接近2千2百萬人[6]。
性侵害:女性外地勞工的夢魘
根據《路得記》2章的記載,路得一直看自己是在以色列社群中的一個外地人,是在田間工作的工人(得2:10,19,23)。她是在麥穗收成時的一個外地勞工,應該是按日薪計算的零散工,但她不是像《申命記》24:19-21所述,在收割時,以色列人要刻意留下一些收成給孤兒、寡婦及寄居的人。路得不是這樣寄居的外地人,而是真實靠勞力工作養活自己及家庭的外地勞工。到天晚,經文沒有指她有否收到工錢,但至少她得到工作後作為酬報的食物,不單為她自己,也養活拿俄米(得2:14-18),而且路得在整個收割季節,都一直在同一地方,受僱同一僱主,跟隨同一上級指導而工作(得2:21-23)。
但在工作期間,作為僱主波阿斯似乎十分擔心路得作為一個外地女子的安全。波阿斯吩咐路得工作時不要四處跑,要時時緊跟自己的使女,就算飲水,都要跟他的工人一起,明顯擔心路得的安全。波阿斯亦吩咐他的工人不可「侵犯」路得(得2:9 [《和合本修訂版》]),並且後來再次提醒他的工人,不可「羞辱」路得(得2:15 [《和合本修訂版》])。「侵犯」在此有「性侵害」之意[7]。
後來拿俄米問及路得早上工作,也特別提及有誰保護她?得悉波阿斯對路得的照顧,拿俄米勸告路得:「女兒啊,你要跟着他的女僕出去,免得你在別人的田間受人『騷擾』。」(得2:22 [《和合本修訂版》]。「騷擾」原文跟得2:9「侵犯」同字。)似乎在當時以色列地,外地女子常會遇到性侵害。性暴力是全球女性外地勞工的共同夢魘,不分時代及地域。
根據聯合國2025年的報告,不同地方的女性外地勞工面臨不同程度及形式的暴力傷害,當然包括性暴力及精神傷害。在泰國中部及緬甸,在2024年的報告,竟然有約60%的女性外地勞工分享,她們近12個月內曾經歷不同形式的暴力傷害[8]。
在香港,最近一個大型有關外地勞工受到性侵害的調查,是2014年平等機會委員會對香港外傭的調查報告,已是超過10年之久。調查顯示,在約一千位受訪外傭中,6.5%受訪外傭,指稱在調查進行前的12個月內曾在工作時或與工作相關的情況下受到性騷擾,當中包括「是言語/文字/電子訊息[的性騷擾](44%)、涉及性的非言語暗示(17%)、有敵意的環境(17%)和身體接觸(14%)。性騷擾的事例包括『不恰當地色迷迷的凝視或注視』(14%)、『色情的評論/笑話/謾罵』(13%)和『問及與性生活/外表有關、干涉私隱並令人感到冒犯的問題』(12%)。調查結果亦記錄了四宗『強姦/性侵犯或企圖強姦/性侵犯』的個案」[9]。
性侵害對事主帶來極大傷害,他們根本不懂如何向人訴說,很多時不會、亦不敢報警求助。根據風雨蘭的調查顯示,性侵害的報案率有所減退,從2009年至2013年間的報案率為56.8%,下跌至2019年至2023年間僅有41.4%的案件向警方報案[10]。我們可以相信,香港外地工人的性侵害的報警救助情況應該也有類似情況。然而,外地工人在身體傷害或性侵害後,面對的壓力就更大,因為如果他們報警,就立即失去工作,面對兩週後就被遣返回自己地方。不少工人是家庭重要的經濟支柱,又或者為了來香港打工,欠下巨債,沒有工作就不能償還債務,最終連累家人。
當暴力傷害,甚至性侵害發生,外地工人多會向中介公司求助,就是想立即轉換僱主,希望離開施暴者,但換來卻是失望,中介公司只關心中介費用。2019年2月,一位24歲印傭在元朗被男僱主強姦。她向中介公司求助,但中介指她必須完成合約才能更換僱主,否則會被送回印尼。期後她發現懷孕。女僱主威脅若不墮胎,便會將她送回印尼。
另一名25歲印傭投訴被僱主虐打及性侵犯。她指每天工作超過17小時,女僱主更曾拉扯她的衣褲及打她的頭,後來男僱主安慰她時,趁機吻她、抱她及摸其臀部。2021年4月,她決定向中介公司求助及要求另覓僱主,但中介公司指因為她還未支付中介費,必須先回印尼才能換僱主。女傭無奈之下接受中介建議與男僱主調解,承諾不會讓女僱主知情及刪除被性侵的錄影證據,而男僱主則承諾不會再性侵她。但兩個月後,男僱主再次侵犯她[11]。
院舍護理員的困難
香港基督教工業委員會(工委會)自2024年開始一項新服務,就是關注在院舍工作的護理員的權益及福祉。護理員工作可以說除了外傭外,應該是香港持續引入最大量的外地勞工群。在私人院舍,這些護理員差不多全部都是由內地來的中年女性擔任。自2023年6月開始,政府容許政府資助院舍也可引入內地人士為院舍的護理員,至2027年,估計在1萬9千個的院舍(包括資助及私人院舍)護理員職位中,內地來的工人佔了約1萬5千人,即多於75%[12]。
護理員負責在院舍照顧老弱院友,做最貼身又最污穢的工作,包括餵食、洗澡、換片的起居照顧,而這些基本照顧中,包括無數次工傷高風險的扶抱,也包括各種瑣碎工作(例如剪指甲、斟水)及緊急支援工作(如陪同院友入院)。在這厭惡但亦容易受傷的工作中,工人還要面對各式各樣的性騷擾,例如院舍中有性含意的說話或「笑話」、男性院友借身體不適展露性器官、男性院友借清洗身體時,要求工人撫摸院友的性器官、男性院友或訪友無故的「毛手毛腳」的身體接觸。這比「執屎執尿」更令工人討厭。
護理員工作不單令工人容易受傷,同樣也容易令殘弱院友受傷,並可能令工人遭受檢控。這時,外地工人便墮入絕對無助的處境,不知如何尋求法律支援。除了認罪也不知可做什麼。
2022年,一位本地66歲私營安老院的資深護理員為一位有認知障礙的80多歲長者換片。後來,其他護理員發現該長者大腿骨折。警方到場搜證後,將她拘捕,並控以「蓄意傷人」。此罪名一般會被判入獄以年計,最嚴重是終身監禁!法庭於2024年審理案件,工委會同事在法庭找到這位工友。她自2022年被捕兩年以來,徬徨無助和極度焦慮,出現了各種情緒病徵狀,而且情況越發嚴重,需要長期服藥,健康情況很差。工委會同事向她解釋法庭程序和處理法律事務,包括:整理文件、陪同到警署辦理報到手續、向法庭求情、做好入獄前的準備等等。最後,工友被判罪名較輕的「嚴重傷人」,而不是較嚴重的「蓄意傷人」,需履行160小時社會服務令,總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一位本地工友面對法律訴訟都可如此無助,更何況是外地工人?如果僱主刻意以法律訴訟欺壓,工人除了放棄自己權益,還可如何?這次悲劇亦反映了香港整體的安老問題,院舍長期人手不足,前線員工缺乏支援。懲罰一位前線員工,並不能預防悲劇再次發生。
我們先輩都是移民
聖經中的律法書關注以色列地的勞工,包括外地勞工的生計,確保他們收到每天當得的工資(申24:14-15,利19:13)。生計及經濟誘因仍是所有外地勞工離開家園,遠赴其他地方工作最重要的原因,在古代以色列群體是如此,在今天的世界也是如此。《路得記》的故事關注外地勞工,特別女性外地勞工的安全,免卻身體傷害及性侵害。律法書還有另一關注,《申命記》24:19-21要求以色列人在收割時,要刻意留下一些收成給孤兒、寡婦及寄居的人,這雖然只是一種善心的行動,也從沒有強迫去做及設定數量去做,但這卻可以看為今天的失業保障或綜援,或內地的最低保障的一種雛形。用現代社會的說法,這是社會保障的雛形。
國際勞工組織指出,全球有超過一半的人口享有至少一種的社會保障,但仍有38億人沒得到任何社會保障,而當中外地勞工是其中最困難的一群,大量在家居及農耕的移居勞工都沒法享受任何社會保障,而全球天氣急劇變化也帶來工人更多受傷或生病的問題,例如酷熱、颱風、豪雨[13]。在香港,外地勞工理論上享有工傷及懷孕保障,而醫療保障則大部份由政府醫院承擔。但當工人真有疾病,甚至工傷,是否真可享有有關保障,就是另一問題。不少外地勞工,一有工傷,就被僱主送離香港。至於懷孕,僱主基本上會用不同手段解僱她們。
《申命記》對外地人有一種包容的態度[14],而最重要的是《申命記》將以色列人對外人的寬容看為上主和以色列人的關係,並提醒以色列人他們的先祖從前在埃及地做過奴隸,捱過苦(《申命記》24:18,22)。因為自己曾為受苦的人,以色列人也應憐憫那些不幸的人,而寄居的外地人就是其中的一群。
出埃及的經驗不單提醒以色列人曾經受苦的經驗,同時也提醒他們,他們本不是迦南地的原居民,他們先祖只是「移居」到迦南,他們本質是「移民」,對迦南地居民來說,以色列人就是「外地人」[15]。當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時,當時最少有三個種類的群體:以色列人(移民)、原本居住在迦南地的人、及不斷從外地遷移至迦南地的人,以色列人只是「殖民社群」(settler colonial society)[16]。
上面三個種類的社群本身也是多種族的社群,至少以色列人就分成12支派,迦南地的居民更是多民族的組合(見《士師記》),而不斷湧入迦南地的人群也應來自不同族群。所以,迦南地本身就是一個「移民地區」,就像今天的美國、加拿大、澳洲等國家,從開國至今都是「移民國家」,都是多種族及多民族一同聚居。而香港自開埠開始也是一個「移民城市」,我們的先輩大都從中國內地遷來香港的。
「移民」的身份提醒歷代以色列人,要善待「外地人」,因為大家在以色列地都曾是「外地人」,當歲月過去時,所有「外地人」都變成「自己人」,這是《以賽亞書》56:1-8的期盼,但對香港來說,這早已是我們的「事實」了。
2026年 勞工主日禱文
啟:上主,你是萬族之主。
你曾命令以色列人善待外地人,包括在以色列地工作的外地工人,因為他們曾在埃及受過苦,而且也是遷居至迦南地的移民。香港也是一個移民城市,求你開我們的眼睛,看見外地人及外地工人的苦難,並願給予他們支持及幫助。
上主:憐憫我們!
應:垂聽我們的禱告。
啟:上主,你是聆聽人哭訴的主。
你聆聽苦難者的哭訴,我們深信你關注那些在外地工人的孤單、在異地得不到援助的無助、他們工資被克扣、工作時受傷害、在異地身體及精神被傷害,甚或性侵害的悲苦。求你親自保護他們,並感動香港僱主及社會關注他們的苦難,並給予他們支援。
上主:憐憫我們!
應:垂聽我們的禱告。
啟:耶穌,你是工人的朋友。
求你賜給工人,特別全球的外地勞工,及他們的家庭日用的飲食,讓他們按時得到合理、公平及可以養活自己及家人的工資,亦求你拯救他們脫離任何身體和精神傷害及性侵害,讓他們每天在平安及感到舒適及有尊嚴的環境工作。求你叫我們整個社群都醒覺,不要再視工人工作安全及受到侵害只是工人的事情,商界、社會、教會及政府都要同心努力去保障工人的安全。
上主:憐憫我們!
應:垂聽我們的禱告。
啟:主耶穌,你是遷徙者的良伴。
你自己曾是移民,傳道時也四處遷徙,以致連枕首的地方都沒有。求你賜給那些外地人及外地工人有安居的地方及生活所需,特別那些被僱主用各樣理由解僱而無助孤單的外地工人,或遭到身體傷害或性侵害的工人有保護的地方,讓香港社會及教會能給予他們合時及適當的支援及幫助。
上主:憐憫我們!
應:垂聽我們的禱告。
啟:聖靈,你是轉化世界的主。
求你啟迪香港社會、教會、商界、工人及政府,切實關注外地工人的工作安全,及他們在工作中各樣的身體和精神傷害並性侵害。感動香港政府願意改善政策及法例,保障外地工人的安全;感動商界及僱主,推動工業安全及職場精神健康友善,特別性傷害零容忍的職場文化;喚起工人醒覺,維護自己的權益;感化香港社會及教會,支持職場受傷及患病,特別遇到性侵害的外地工人。
上主:憐憫我們!
應:垂聽我們的禱告。
[1] 這些稱呼主要有三個1.“Nokhri”「外地人」,就是指一個從外地來的人(得2:10)、2.“Zar” 「陌生人」,是指不屬以色列社群的人(出29:33)、3.“Gēr” 「寄居者」,是指為了不同原因到了以色列地居住的人,他們甚至可以享受某些法律保障(申24:17-18)。「寄居者」一詞可算是在舊約聖經中,特別是在《申命記》中,最常用來稱呼「外地人」。Andrew J. Niggemann, “Matriarch of Israel or Misnomer? Israelite Self-Identification in Ancient Israelite Law Code and the Implications for Ruth”, Journal for the Study of the Old Testament, 2017-03, Vol.41 (3), pp.359-364.
[2] Bernhard A. Asen, “From Acceptance to Inclusion: The Stranger (Gēr) in Old Testament Tradition”, in Francis W. Nichols (ed.), Christianity and the Stranger (Atlanta, GA: Scholars Press, 1995), pp.19-21.
[3] Andrew J. Niggemann, “Matriarch of Israel or Misnomer? Israelite Self-Identification in Ancient Israelite Law Code and the Implications for Ruth”, pp.357-358.
[4] 「Erwiana受虐案輯成紀錄片 盼港府保障外傭」《香港01》, https://www.hk01.com/article/13807?utm_source=01articlecopy&utm_medium=referral, 2026年4月17日查閱。
[5] https://hklabourrights.org/news/u-s-warns-hong-kong-failing-to-protect-migrant-domestic-workers/#:~:text=Police%20arrested%2041%20employers%20last%20year%20for,not%20assess%20whether%20these%20cases%20involved%20trafficking, 2026年4月17日查閱。
[6] “Violence Against Women Migrant Workers”, Report of the Secretary-General to the 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 6 August 2025, p.2. https://docs.un.org/en/A/80/317, 2026年4月17日查閱。
[7] David J. Shepherd指出「侵犯」一字在其他舊約經文,如士9:19-20, 創20:6,箴6:29,都有性侵犯的意思。David J. Shepherd, “Ruth in the Days of the Judges: Women, Foreignness and Violence”,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2018-10, Vol.26 (4-5), p.537-538.
[8] “Violence Against Women Migrant Workers”, Report of the Secretary-General to the 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 6 August 2025, pp.2-4.
[9] 「新聞稿:平機會公佈『職場性騷擾及歧視----外籍家庭傭工的問卷調查』結果」,2014年11月27日。https://www.eoc.org.hk/zh-hk/PressRelease/Detail/12657, 2026年4月17日查閱。
[10] 何凱莉:「香港非政府組織稱,涉及私密照片和親密伴侶的性暴力案件急劇增加」,2024年10月30日。https://hongkongfp.com/2024/10/30/sharp-rise-in-sexual-violence-cases-involving-private-images-and-intimate-partners-hong-kong-ngo-says/, 2026年4月17日查閱。
[11] 盧芍霖:「外傭組織指疫情下外傭受虐問題嚴重 有印傭指被男僱主性侵」,2021年6月29日。https://spyan-jour.hkbu.edu.hk/2021/06/29/外傭組織指疫情下外傭受虐問題嚴重-有印傭指被男/, 2026年4月17日查閱。
[12] 「立法會會議上周小松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的書面答覆」,2025年月9日。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507/09/P2025070900331.htm, 2026年4月17日查閱。
[13] 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Intervention Model: How to extend social protection to migrant workers, refugees and other displaced persons in the context of climate change?”, ILO Brief, April 2026, pp.3-8. https://www.ilo.org/sites/default/files/2026-04/ILO%20brief%20Intervention%20Model%20How%20to%20extend%20social%20protection%20to%20migrant.pdf, 2026年4月17日查閱。
[14] 有些《申命記》經文曾被不同時代及不同地方的人運用去支持他們對其他民族的排外政策。見M. Daniel Carroll R., “Welcoming the Stranger: Toward a Theology of Immigration in Deuteronomy” in Jason S. DeRouchie, Jason Gile and Kenneth J. Turner (eds.), For Our Good Always: Studies on the Message and Influence of Deuteronomy in Honor of Daniel I. Block (Winona Lake. Indiana: Eisenbrauns, 2013), p.443.
[15] Pekka Pitkänen, “Ancient Israelite Population Economy: Ger, Toshav, Nakhri and Karat as Settler Colonial Categories”, Journal for the study of the Old Testament, 2017-12, Vol.42 (2), p.139-153.
[16] 同上文,頁14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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