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iveroo工傷外賣員阿俊 應戰「剔除訴訟」 力陳案件需要審訊


過去三年,我們陪伴Deliveroo工傷外賣員阿俊走過大大小小的難關:Deliveroo的冷處理、法律援助署拒絕申請、上訴法援署的決定。阿俊終於順利獲得律師代表,進入法律訴訟的程序。而阿俊的狀態,也由「呢頭講完就忘記」,慢慢恢復到字字珠璣,甚至有能力關心其他受傷外賣員,全賴太太照顧和社會大眾的關注,才能走到今天。
這個月,我們第一次踏入法庭。
但這不是正式審訊,而是Deliveroo申請「剔除訴訟」,意指阿俊申索工傷毫無勝算,法庭不應該浪費資源進入審訊。
【法庭簡訊】
阿俊一方的大律師爭議:
1. 自僱合約不代表一切
即使阿俊簽署「服務承辦商合約」,法庭依然要檢視外賣員的真實工作經驗,才能決定阿俊是否Deliveroo的僱員。
2. Deliveroo一方提出的「事實」受到爭議
Deliveroo一方律師,舉出多個例子指出外賣員享有高度自由,屬於自僱。阿俊一方律師則反駁,所謂的「事實」受到爭議,法庭需要完整的審訊,才能裁定誰對誰錯。
3. 工傷法例保障所有員工
Deliveroo一方指出,阿俊已經接受Deliveroo的團體意外保險賠償,因此再次申索工傷,屬於濫權。阿俊一方律師反駁,只要阿俊能證實自己是僱員,法例便賦予他申索工傷的權利。
本會希望強調,勞工法例下的工傷賠償,遠高於Deliveroo團體意外保險的金額。Deliveroo的賠償遠遠不能反映阿俊受傷的嚴重程度,以及太太全職照顧的成本。
法庭上,法官多次質疑Deliveroo一方律師,是否同意只要有合理理據,便需要進入審訊。又指她從未見過像阿俊一方如此仔細的陳述書。法官將在3個月後公佈裁決結果。
【案件的意義】
如果法官裁定阿俊一方勝算,本案將會推翻過去香港的敗訴案例,讓外賣員未來申訴工傷時,更容易進入審訊程序。
政府現時計劃就平台勞工工傷問題立法,阿俊的經驗也反映,如果任何爭議情況,最終交由工傷外賣員自己承擔法律訴訟責任,時間、金錢、精神成本極度高昂。本會再次促請政府儘早完善立法框架,將外賣員的保障與僱員劃一,同時政府急需監管外賣公司的職業安全健康制度,預防人為意外發生。
更加鼓舞的是,在法庭內外,有一眾不同背景經歷的朋友,因為阿俊的案件而相聚,到場聽審,為阿俊打氣。有朋友自己作為外賣員,直接受到外賣公司的剝削;也有其他行業的工傷工友,對公司的冷漠及用完即棄感同身受;不少人也因社會公義而撐場,各自發揮身位。預祝阿俊勝訴,儘早進入審訊階段。
感謝媒體報道:(排名不分先後)
South Morning China Post: Injured Hong Kong delivery rider seeks full trial on employment status ques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