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偉先生
香港基督教工業委員會主任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天 (8月31日)在一電台節目稱,有關在「限聚令」下,檢控違規的外傭。自三月以來,五個月內,共票控了26人。相信這絕大部份是在8月發生的事情,因為8月9日,警方一小時內票控了10人,而據說8月23日,亦票控了10個外傭。
然而,當羅致光表達了上述數字後,有議員認為政府不力,為何票控如此少?某大報亦大肆批評政府檢討不力,「難怪每逢假日仍有大批外傭無視禁令照舊歡聚。」
政府的數字
從數字來看,香港政府就政府限聚令,共發出2948告票,警方發出2943告票,而食環署只發出了5張。從比例來說,外傭26張票控,只佔整體票控0.88%,相對接近38萬外傭,在香港整體人口,接近4.3%,比例確是很少。而且外傭群體確有新冠狀病毒感染個案。
然而,我們應該注意,限聚令的票控絕大部份來自警方,食環署在接近三千宗票控,只有5宗。我們都應該相信,警方大量的票控,主要是社運人士。警方是用限聚令來阻止公眾集會。
政府並沒有說明,其實非因公眾集會而以「限聚令」被票控的,究竟有多少人?外傭佔當中有多少比例?不過, 有些人或許會爭論,就是 「政府部門執法不力,或令外傭誤以為不會遭到檢控」。所以,政府就更要加強票控。
然而,說這話的人,從來不從外傭的角度看看整件事情。當然病毒不看人面,誰都會感染病毒,及散播病毒,要求所有人接受限聚令,有什麼錯了?問題是,當政府實施限聚令,同時是有一定的相應措施。例如,非緊急性的公務員留在家中工作,企業亦有仿效。當然基層的打工仔女,大都要繼續開工。但不管怎樣,他們休假不需到上班的地點,家裡是他們真正休息的地方。
但是,外傭卻不是。她們在香港的家,正是他們工作的地方,他們想休息,就只得「離開家園」。還不要說,不少外傭的「家園」,可能只是一張床位,除了睡覺,平時就只能在傭主家中的飯廳停留。傭主放假留在家,那外傭放假不出外,可以去那裡呢?
有人又會說,政府已多次容忍,真的有外傭傳染個案,不得不做事。所以票控外傭大部份都在8月。但反過來說,既然已是4-5個月的事情,政府應該知道,外傭在香港如此獨特的工作環境,假日不出外聚集,基本是不可能。若然,這是早已預計的事情,那政府可曾為外傭尋找一些方法及地方,在他們需要聚集時,卻又可達致某種社交距離呢?
當然有人說,香港接近38萬名外傭,怎樣處理?其實大家都知道,所有措施都是尋求一種平衡點。政府可會為外傭聚集尋找更多地方及可能的情況,而因應有關情況及措施,票控外傭時,會因應這種措施才會進行?
政府曾經限制食肆全面禁止堂食,第一天就遭到香港人的嚴厲炮轟,大部份傳媒大罵政府「堅離地」。政府當時即刻開放全港社區會堂給人用膳,甚至要求社會福利機構也開放給人用膳。不少教會都主動開放給市民午間用膳。那時候,限聚令已沒有人理會。最後,政府妥協,重開食肆堂食。
從抗疫的角度,食肆沒有堂食,一定比有堂食更有效去減低傳播風險,而且有足夠證據,不少感染都是在大家一同用膳時發生。但政府也必須照顧民情。
政府為外傭做過什麼?
但為何對外傭卻不是這樣?政府明知道,從各方面,外傭都有需要聚集,最簡單的方法,就是開放更多地方,在那裡限制一定人數,而且也易於管理。或許有人說,這不是更鼓勵外傭的聚集?這其實就如限制食肆堂食一樣,在社會一定需要的情況下,惟有給予一定的限制,並使之容易管理。
這對外傭亦然,既然外傭有需要聚集,就在聚集中,加以管制。在這管制中,才加上票控的手段。雖然,任何措施都不可以同時處理香港所有外傭聚集的需要,但當能緩和有關情況,其他措施就可應用。
但政府卻什麼都不做,外傭沒傳染個案,就對外傭的街頭聚集「闊佬懶理」,什麼也不做。當有感染個案,就立即嚴刑峻法。雖知道,票控罰款2千元,差不多是外傭半個月的工資。對外傭而言,這是何等大的事情?
外傭對聚集的需要及有關對傳染病毒的風險,完全是政府可以預期及計算的,但政府卻什麼都不做。現在要票控外傭,就將所有責任推到外傭身上,說他們屢勸不改,政府沒法不票控他們,好像政府一點責任都沒有。
可恨的還有政客及傳媒落井下石,說政府檢控外傭不力,說外傭聚集令到地方污穢。難道香港人聚集不會令地方污穢嗎?這就正是要政府去管理有關事情,這一切都是政府可以預料會發生的事情,但政府完全只手不動。
可嘆8月政府對外傭的票控,傳媒少有報導,就算有導,大都是要求政府更加強執法,少有人問此事政府為外傭做過什麼?難怪國際人權組織多次批評香港對外傭權益的保護越來越惡劣,因為不管是政府或社會,都不認為需要為外傭做什麼。但當有事情發生,就將一切責任推到外傭身上,這是偽善的政府。而社會又少有人為外傭發聲,那他們只能繼續忍受大家「偽善」的指控了。
Kommentare